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是:吉林普法网 > 首页
“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光荣榜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16-10-09

  编者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等8个单位荣获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授予的“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老年节”之际,刊发上述受表彰单位的先进典型事迹,希望全社会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全面深入发展,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

  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近年来,中心在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中,积极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渠道,实现对困难老年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满足困难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一是组织全省法律援助人员走进社区、村屯、养老院等场所,努力为困难群体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和应援优援。二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即省、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行“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1183个,在社区(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确定法律援助联系人7733人。建立覆盖全省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使老年人群可以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开辟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为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咨询,优先受理,对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完善接待场所配套服务设施,设置便民通道,全方位地做好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在你身边”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老年人维权知识,解答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当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45件,营造了“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近两年的时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600多件,切实维护了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长春市宽城区老龄办

  宽城区老龄办积极探索、努力创新老年维权工作,以建设“一线、一室、一品牌”为抓手,着力构建全区老年维权服务体系。区老龄办设立一部老年维权服务热线电话,由原在法院系统工作具有法律知识专长的区老龄办副主任具体负责,另聘请社会10名专业律师组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队伍,负责轮流值守热线电话。热线电话设立以来,为老年人提供维权服务220余人次。在发挥好自身热线电话作用的同时,还连接长春市“12349”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应急救助和养老服务。依托聘请的律师队伍建立起老年维权工作室,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立老年法律咨询、投诉和涉老纠纷调处小组,形成三级老年维权服务平台。协调法院把法庭开到社区,实施普法进社区、入家庭,让老年人知道遇到实际问题找法、解决现实矛盾靠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服务直通车开通以来,组织法律知识讲座58场次,发放宣传单和援助卡2万余张,接受现场咨询350余人次,现场解决老人实际问题31人次,其中,赡养纠纷16起,房屋纠纷6起,人身损害9起。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近年来,长春市二道区法院执行局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工作方针,注重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转化为执行工作具体实践,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普法“六五”规划实施的五年间,组织了多次关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维权专门讲座,注重以案说法,以案施教,提高全社会尊老、爱老的法律意识,提倡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加强了老年人维权类型案件的执行力度,要求所有案件必须从快从优;要求执行法官全部做到上门服务、正确接待、入户走访、从快办理,要求接待来访老年当事人要热心、了解老年人遇到的问题要细心、做老年人的思想工作要耐心、处理涉老案件要处以公心;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其受援标准可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律援助标准线上适当调整;设立“老年服务维权先锋岗”,对涉老案件执行工作依法进行规范;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采取上门服务、定期回访等措施,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和质量;注重发挥案件的教育和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促进老年人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成功执行了几十起疑难复杂涉老案件。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一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放在工作突出位置,以“老人利益无小事,老人事情争朝夕”为座右铭,着力构建老年群体维权长效机制,切实用法律武器为老年人撑起权益保护伞,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了有力保障。创造了“六个一工作模式”:成立一个涉老维权合议庭、开辟一间维权办公室、开通一个热线电话、放置一个急用药箱、印制一份便民服务卡、设立一个专门信箱,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坚持快开快审,责任到人,服务到位。专门成立了一个涉老维权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开庭审理的办法。同时该合议庭法官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涉老案件进行回访,服务“零距离”,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呼声,及时进行判后答疑,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社区讲座、宣传栏等五个宣传平台,讲述涉及老年人法律维权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为老人送去“法治食粮”,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爱心助老氛围,呼吁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强化法院与乡镇、村社的联动,深入村头、院坝开展涉老案件“巡回审判”,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老人开通“四优”绿色通道:优先排期、优先送达、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加强对老年人诉讼的指导。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针对很多涉老案件“案了情未了”的特点,定期回访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对有实际给付内容的案件时时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适时进行慰问,全方位立体式服务老年人。吉林市区两级法院近三年审结的涉老案件951件,在法院的大力调解下,调解撤诉641件,调撤率高达67.61%

  四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四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在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作出各种有益的探索和努力,在加强老年人法律法规宣传、敬老道德教育、老年司法维护、创新老年维权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每年重阳节之际,治安管理支队组织两区治安大队开展以“敬老、爱老、助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15年活动期间,共发放老年维权宣传材料3000余份,讲解维权常识200人次,为老年人做好事38件,受到了老年人的赞誉。治安管理支队大力倡导和鼓励支队民警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优先办理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或者老年人报警、求助的事项。开通了涉老案件“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的赡养、人身损害、财产纠纷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解决。治安管理支队还通过发放联系卡和宣传单、开设咨询电话等形式,提高老年人自我维权、防范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定期走访留守老人、孤寡老人和五保户,帮助解决老年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在开展维权工作中,治安管理支队始终坚持调解为先的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有力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探索老年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以人为本,以爱为先,大力营造“关爱老人,构建和谐”的工作氛围。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使老年人维权工作全面覆盖控告、申诉、刑事和宣传等各方面。在处理来信来访案件中,该院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老年人沟通放在首位,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在情、理、法的相互交融中,妥善化解纠纷,有力推进老年维权工作更好开展。2015年,该院共办理涉老案件12件,其中公诉案件8件,批捕案件4件。在受理的涉老案件中,无一例投诉,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誉。在预防老年人犯罪上,近年来,该院深入各机关单位、乡镇村开展专题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课50余次,为即将离岗退休的公职人员敲响警钟,拉起廉洁自律警戒线。该院连续多年被通化市评为信访先进集体、示范窗口单位、模范政法单位,连续十年被通化市检察院、吉林省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2004年以来,连续4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长春市社会福利院

  长春市社会福利院主要承担长春市城区内“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残疾人、孤残优抚对象的养护、医疗、康复等工作,入住养员350多人。多年来,长春市社会福利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维权”的理念,一直秉承“为老人说话办事,帮老人维权解难”的宗旨,努力推进老人法律维权工作持续开展。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省内知名老年法律维权律师为顾问的老人法律维权小组,筹建了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长春市社会福利院法律咨询室,组建老年法律维权援助团,设置驻院律师1名,律师志愿者20名具体负责全院老人的法律维权工作,设老年法律维权专职工作人员1名;确立法律援助定期会晤制,法律援助团定期来市福利院召开联络会议,共商老人法律维权中的困难问题,积极开展各项老人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维权小组通过养员恳谈会,定期对老年法律维权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损害老人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对严重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由院维权小组会同院法律咨询室,给予起诉追究民事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对老人亲属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由院法律咨询室代为维权。院维权小组每半年在老人之中组织一次权益保障情况调查问卷,通过调查问卷,及时了解维权工作中的不足。2015年累计为老人维权50多人次,有效地保障了老人们合法权益。

  吉林钟言宇德律师事务所

  吉林钟言宇德律师事务所于20022月成立,现有执业律师二十名,实习律师8名。律所秉承切实做好老年人群体维权工作理念,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孤老户、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经济困难的老人作为维权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为老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律所开展了一系列老年人维权活动:第一,专岗服务。专设老年人维权岗,为老年人维权开设绿色通道,力求第一时间为老年人解决法律上的困扰。第二,教其所用。组织律师不定期深入社区进行普法宣传以及提供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向老年人宣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社区的老年群众进行法律知识讲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努力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第三,服务到家。开通了电话服务热线,每年有效进行热线法律问题解答可达百余次,在对方需要时,安排律师进行上门服务,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第四,减免费用。秉承服务为民的原则,对前来咨询、委托的老年人进行全面了解,确属经济困难的,均以降低收费标准甚至免收当事人法律服务费用等方法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第五,全程跟踪。对于老年人维权案件,从咨询、受理到具体办理,从审判到执行,律师全程跟踪,保证老年人权益得到实际保护。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 吉林普法网
[打 印]  [关闭窗口]  
 
吉林省司法厅 版权所有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37号  吉ICP备15002515号-7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1   联系电话:0431-80798958  联系邮箱:sft@jl.gov.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92号  邮编: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