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是:吉林普法网 > 首页
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珲春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23-04-23

  入户普法、现场调解、贴身援助、精心帮教……近年来,珲春市司法局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司法行政业务的社会和谐“稳压器”及“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最大程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谱写了新时代司法行政新篇章。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枫桥经验”的精髓。珲春市司法局始终将“枫桥经验”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法宝,坚持贯彻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将人民调解作为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健全人民调解体系,加强各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规范调解程序,强化依法调解的意识。
  如今,珲春市司法局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人民调解员570人,覆盖率均达到100%。形成了以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为基础,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规范化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体系,为群众提供免费服务。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珲春样板,离不开一支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甘于奉献的人民调解员尖兵队伍。只有将全市的调解员队伍整合好、培养好、运用好,才能更好应对复杂多变的矛盾纠纷发展趋势。
  李兴梅就是这支调解队伍中的一员,她是珲春市英安镇光兴社区一名基层调解工作人员,入职十余年立足岗位,将化解居民矛盾、维护社区秩序、满足居民要求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
  2022年初,光兴社区辖区居民郭某投诉其邻居蔡某破坏小区栅栏饲养大鹅,鹅粪遍地导致气味难闻,附近居民无法开窗,而且大鹅日夜啼叫,影响居民休息。郭某找到蔡某理论,双方因此发生争吵,由口角纠纷逐渐升级。李兴梅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在物业的陪同下,制止双方继续争斗,安抚和疏导双方情绪,耐心劝解。最终,双方放弃个人成见,都承认自己的错误,蔡某放弃饲养大鹅,并将原本饲养大鹅的地面清理干净。
  “调解工作要发挥主动性,提前主动介入、尽早摸排能使调解工作事半功倍。”李兴梅认为,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是一名调解员的职责所在,她只不过是为群众做了点力所能及的事,为民服务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2022年,李兴梅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金牌调解员”。
  人民调解是一项“技术活”,随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日益多元,对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从日常每周的矛盾排查调处报告,到重要时间节点的日报告和实时专报,珲春市司法局着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人民调解能手,建立健全一整套精细化管控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风险消解于无形、防患于未然,努力实现“应排尽排、应调尽调、应管尽管”。
  在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中,珲春市司法局结合人民调解员自身工作实际,不定期、分批次举办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法官、律师讲授调解知识、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使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率得到明显提高,基层调解成功率由过去的92%提高到现在99.7%,呈现出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2022年,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积极作用,珲春市司法局制发了“法律明白人”证书和徽章,实现了“法律明白人”人手一证一徽章。与此同时,珲春市司法局充分调动各基层司法所和社区、乡镇、村人民调解员积极性,采取律师大讲堂、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多项普法活动,全力打造思想教育先行、普法宣传跟进、法律服务助推、多元力量配合的模式,不断满足珲春群众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
  珲春市司法局以“法律六进”“法律多进”为常态,以“3·8”“3·15”“4·15”“12·4”等节日节点宣传为契机,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守正道 送新风——千场普法宣讲进基层”、防范非法集资、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题宣传为补充,稳步推进普法工作。自2022年以来,珲春市司法局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0余次,法治讲座20场,法治文艺汇演1次,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10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普法宣传品1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如何在新时代中体现出更大价值,以枫桥经验的智慧作用于中国式现代化成为司法行政人的新思考。下一步,珲春市司法局将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持续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以新担当新作为彰显政法工作新成效,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 吉林普法网
[打 印]  [关闭窗口]  
 
吉林省司法厅 版权所有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37号  吉ICP备15002515号-7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1   联系电话:0431-80798958  联系邮箱:sft@jl.gov.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92号  邮编: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