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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方舟子崔永元均侵权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15-07-02

  据新华社北京6月25日专电(记者熊琳林苗苗)25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方舟子(本名方是民)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庭判决,双方均构成侵权,各自道歉、赔偿。 

  据介绍,2013年98日,围绕着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的争论,崔永元在腾讯微博评论称,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此后,方舟子发微博称,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要传谣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 

  随后,两人通过微博展开多轮辩论,辩论逐渐升级为骂战。2014年1月,方舟子告崔永元名誉侵权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崔永元申请反诉,由法院合并审理。 

  方舟子代理人表示上诉,崔永元代理人表示要回去征求意见。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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