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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创新普法形式 注重普法实效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14-10-14

  

  省司法厅李晓英副厅长到陈家店村检查指导法治文化建设

  农安县在普法宣传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法宣传工作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普法模式和方法,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把普法宣传作为“法治农安”建设的切入点来抓,丰富“法律六进”活动内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推动法治农安建设。

  一、丰富“法律六进”活动内涵,普法宣传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农安县司法局重点在机关、农村、学校、社区、企业、单位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律师赶大集”和法治文化活动等措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仅19月份在乡村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2场,举办“律师赶大集”14次,在社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12次,在学校举办法制讲座15场,举办法治文化书法绘画作品展2次,举办法治文化演出8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20人次,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单、法律书籍1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0余万人次,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反响,普法宣传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

  

  农安县司法局领导到乡镇开展菜单式普法讲座

  

  一是在内容上,由盲目组织培训,到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采取菜单式普法的转变。抓住农民工回家过年和大专院校学生寒暑假回乡的节点,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到农户家中,开展“送法进万家,普法到炕头”活动,针对他们在外遇到的涉法问题,进行专题普法,提高他们依法维权能力。

  二是在形式上,由灌输式普法向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上转变。目前,农安县有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1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4个,农家文化大院和乡村文化广场168个,非专业法治文化团体10个。发挥他们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骨干作用,写身边的事,歌颂身边的人,通过开展“六个一”演出活动,使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法制教育。仅上半年就开展法治文化演出6场(次),合隆镇陈家店村法治文化演出队编排的诗朗诵《法在我心中》和三句半《咱们来把法制宣》等节目深受群众的欢迎。

  三是在方法上,由单一的讲座、发放资料向多元化转变。在县电视台举办《法律在行动》节目,在县广播电台开办《交通之声》栏目,由律师坐客直播间,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讲解法律法规。目前,已开通直播间28期,讲解法律法规20多部,各乡镇利用“平安之声”大喇叭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深受群众的欢迎。

  四是在队伍上,由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向“法律明白人”普法小分队为主的转变。多年的普法实践证明,要想在普法工作中实现新突破,收到好成效,必须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和模式。年初以来,农安县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以懂法律、有威望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为主的“三老”,加上大学生村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新型农民“两新”人员为主体的“法律明白人”普法小分队,每个小分队5人。他们春秋到地头,夏天到屯头,冬天到炕头,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在广大农村建立一支常年普法队伍。他们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即:普法宣传员的作用,解决农村“乱”的问题;民事纠纷调解员的作用,解决农村“稳”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辅助作用,解决“助”的问题;传播法治文化作用,解决“和”的问题。目前,全县有普法小分队381个,“法律明白人”1905人。县里为每个普法小分队制作专用旗帜,向他们赠送了15万多册的法律图书。

  

  农安县司法局组织法律工作者到乡镇开展“律师赶大集”活动

  二、普法宣传促进了“法治农安”建设

  普法的目的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人们的法律素质,自觉地遵纪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服务;司法部门公正执法,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公平正义;从而推动法治农安建设。农安县从创建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实际出发,进一步推进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基础,以“模范法治乡镇”建设为支撑,以“法治农安”建设为龙头的区域法治创建活动。

  (一)抓法治农安龙头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农安”建设工作,制定了“法治农安”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变成硬指标、硬任务。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任务落实到位。注重党委政府推动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逐步建立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协调发展的宣传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宣传引导到位。加强调查研究,把握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而异地做好工作,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广泛宣传工作中涌现的个人典型和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宣传导向作用。

  (二)抓“模范法治乡镇”的支撑建设。乡镇政府在法治农安建设中起着支撑作用,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影响着法治农安建设进程和政府在百姓中的形象。近几年来,我们在“模范法治乡镇”建设上着重抓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发放便民服务卡等便民措施,使乡镇政府由管理型政府变服务型政府。2013年有7个乡镇被长春市评为“模范法治乡镇”。

  (三)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基础建设。只有基础抓好了、打牢了,法治农安建设才能得到巩固和提高。农安县着重抓了“四民主”、“两公开”,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全县有3个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3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76个村和社区被评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学校被市教育局评为“法治示范校”;10家企业被选定为诚信守法企业。

  三、抓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实践证明,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龙头的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是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是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效果的有效形式。

  一是抓法治文化示范点阵地建设。按照省、市法治文化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利用现有公共场所、文体设施资源,借助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工程,全力抓好城乡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目前,已建立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1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4个。其中,陈家店村法治文化广场被省里确定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伏龙泉镇政府广场和法制一条街、羊营子村、赵家店村、于家洼子村被市里确定法治文化示范点,各乡镇还有44个法治文化广场和农村文化大院,这些示范点在推动法治文化传播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是抓法治文化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和主力军,只有建设一支热心法治文化宣传的队伍,才能增强法治文化的艺术感染力。目前,全县有专职法治文化艺术团体2个,兼职法治文化队伍22个,专兼职演出人员150名,在开展法治文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抓法治文化活动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离不开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在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中坚持用高尚的文化作品感染人,用丰富的活动吸引人,用优秀的演出鼓舞人。坚持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即:开展一次法制文艺下乡巡演、开展一次法治主题演讲比赛、开展一次法制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开展一次法治文化书法绘画作品成果展示、开展一次法制动漫进学校活动、开展一次法治电影进农村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了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于农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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