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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独特优势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23-04-28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近年来,信访部门制定出台了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尤其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相关制度以及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各地持续探索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律师在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得到彰显。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优势之一,就是法律专业能力。律师掌握了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实践经历,能够对信访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准确分析,提供专业意见。尤其在涉法涉诉案件接访中,律师对案件的分析意见和建议更容易被上访群众认可和接受,有助于在法治轨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其次,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有利于搭建起政法机关与信访人之间良性沟通的桥梁,疏解信访人的抵触情绪,促进信访问题化解。通过深入参与信访工作,律师不仅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还帮助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为信访工作改革提供法律意见,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公检法部门依法办案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
  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独特优势,应从多方面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创造条件:
  ——深化信访制度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深入完善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及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必要场地和设施,保障律师人身安全;对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支持,认真研究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对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选派政治意识强、业务本领过硬、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也应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为打造信访工作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贡献力量。(杨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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