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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政法工作条例 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20-07-02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专门规定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第一部党内基本法规,是指导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法规和制度遵循。贯彻好政法工作条例,关键在于应用,在实践中指导工作。

  《条例》规定了政法机关的三项基本职能,即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条例》从制度上保障和指引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明确了政法单位党组的主体责任,规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监督责任等制度,是不断前行的思想“航标”和攻坚破难的行动“指南”。《条例》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职责任务、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决策和执行、监督等制度提出明确细致要求,对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具体规定。

  《条例》着眼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完善了一系列政法工作运行机制,为提高政法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抓手。政法机关要以创新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机制、创新完善领导班子管理机制、创新完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创新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创新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等“六大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我们要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根本路径,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把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作为根本要求,把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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