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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约束促进政府投资规范运行【我要纠错】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19-07-09

 

 

这部政府投资领域的首个法律文件,充分彰显了以法律约束规范政府投资的立法意图,清晰地为政府投资划定了规范运行的法治轨迹。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和要求、政府投资决策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该《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政府投资,顾名思义,是指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政府投资不仅能在最大限度上满足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需要,也对引导投资、调整投资结构、贯彻产业政策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也正因如此,我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政府投资一直占据着投资的主导地位,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政府投资也存在着管理规范滞后的情况。现实中,政府投资的边界不明、职责不清、效率低下等诸多弊端已日益凸显,对其依法规范已是势在必行。国务院出台规范政府投资的首部法律,既是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其意义自不待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投资中出现的诸多弊端,不是靠投资主体的自律或市场的竞争就能完全解决的,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约束。此次公布并即将施行的这部《条例》,在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主要原则、基本要求、决策程序和年度计划等方面重点落墨,就是旨在推动政府投资加速驶入法治快车道。作为规范政府投资的首个专题性法律文件,《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必将有效促进政府投资的规范化运行,这对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绩效,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事中事后的监管,彰显了以法律责任追究确保政府投资绩效的法治思维,更有助于政府投资的权力不被滥用。众所周知,政府投资的资金来于公共财政中广大纳税人的血汗钱,更应本着对纳税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好投资中的每一分钱。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法律责任的不明,一些政府投资的决策者在没有法律责任追究的刚性约束下,习惯于拍脑壳,不仅导致政府投资效率低下,公帑被无端浪费,而且消弭了政府的公信力。这些问题的解决,显然需要以强化监督为根本。《条例》对此从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的条件、资金的落实到位、投资概算的不得突破、建设工期及竣工验收、各个环节信息的依法公开等方面,设计了一整套严密的监督程序,并对相关主体责任的依法追究作了具体细化。如此严格完善的监督制度设计,无疑为政府投资的依法决策和项目的科学实施织密了监督的法网,套牢了法律责任的“金箍”,更有助于政府投资服务经济质量发展正能量的释放。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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