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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行政机关全力开辟“第二战场” 助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20-12-2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在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扫黑办统一部署,紧紧抓住监所收押改造、黑恶线索摸排、律师辩护代理、法治宣传教育等关键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持续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积极动员部署,全省司法行政力量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司法厅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连续三年列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中,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方案》等40余份文件,对扫黑除恶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在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

  立足职能优势,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场”。省司法厅采取深挖彻查线索、强化宣传发动、加大业务培训、落实奖励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等方式,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深挖彻查违法犯罪线索1512条,其中涉黑涉恶线索339条,已按涉黑案件立案28起,2起列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1起列为公安部督办、3起列为省公安厅督办;向在押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共发送《致罪犯家属一封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信》近10万封,专项谈话5万余人次;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近900次,培训人员近4万人。有1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课题成果分别在中国法学会、司法部获一等奖,还先后被吉林省法学会和司法部作为重点立项研究课题,1项课题成果在吉林省法学研究会“法治论坛”获一等奖;2019年、2020年省扫黑办对全省8名举报有功群众进行奖励,监狱罪犯就占5人;全省监狱系统联合或协助公、检、法和纪委监委等部门调查取证黑恶案件相关人员2000余人次,派出专案民警直接参加公安、监委等机关侦办案件600余人次,跨省与山西大同监委、广东韶关公安机关联合侦办2起涉黑犯罪团伙案件,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省监狱系统为全国政法机关办案部门提供线上提审300余人次。

  强化业务指导,全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显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省司法厅专门成立“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刑事辩护指导委员会”,严格执行案件审查、批准、报告制度,对律师办理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管控。印发《吉林省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适用手册》等文件资料12份,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提供了办案指引。对重大案件司法行政机关派专员现场监督指导,确保案件办理过程合法合规。三年来,共报备律师参与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3337件,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参与庭审106次,全省律师实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营造良好环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职能优势,将扫黑除恶普法宣传融入全省法治文艺巡演活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演出近40场,观看演出群众12000多人次,摆放宪法、法律、扫黑除恶等展板360多块,悬挂法治宣传横幅400多条,发放宪法单行本及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0万余份,法治宣传产品约5万多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600多人次,在长春市繁华路段安装264幅路灯杆旗扫黑除恶宣传广告。通过吉林普法网发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200余篇,通过吉林手机报发布扫黑除恶信息60余期。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控网络建设。全省各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排查和预警,对涉黑涉恶势力参与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村级土地、拆迁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协助建立完善了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2万余次,排查矛盾纠纷1.3万件,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5万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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