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是:吉林普法网 > 首页
以“典”为践|通化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组织《民法典》宣讲团掀起学法热潮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20-11-05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颁布后,通化市司法局党组、通化市法学会、通化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为充分发挥通化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推动《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凝聚律师队伍、树立律师形象,通化市司法局、通化市律师协会组织成立了《民法典》律师宣讲团,于2020年9月10日举办了《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启动仪式,为宣讲队伍授旗,为律师颁发聘书,以党委的领导力助力宣讲队伍的组织活力。

  宣讲团的宣讲人员由政治站位高、法律业务精,责任意识强的执业律师36人自愿组成,成员中有律所的责任人、有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责任人、有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有法学功底深厚的年轻律师,宣讲团成员分为三个宣传团队,计划到通化市区域内的机关、企业、学校、团体、社区、单位等群体进行宣讲,努力推动全市各个阶层、各个行业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

  宣讲团成立以来,宣讲律师们通过主动宣传、各部门约课等渠道,先后为通化市司法局、通化市交通局、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化市农业局、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等机关单位,通化市烟草公司、物流公司等企业单位,深入社区、派出所、镇政府、边防等各行各业进行了授课宣讲,执业于柳河、辉南的宣讲员也在当地纷纷开讲,通过一系列宣讲,受众群体了解到了这部与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的法典,深刻意识到学习这部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截止目前,宣讲团已走进机关、社区、企业、乡镇、学校等各类群体宣讲课程三十余场次,听课人数达四千人以上。宣讲团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已然在我市掀起了学习热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法化人,润物无声。民法典律师宣讲团用‘听得懂’的‘时代语’阐述理论,用‘看得见’的‘身边事’讲授内容,用‘接地气’的‘活教材’增强感染力,让文本上的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帮助受众精准理解《民法典》背后的法理精神”。宣讲内容上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各编的亮点进行概述,并有针对性地选取与各类群体较为关注的侵权责任、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土地经营等主题,通过案例分析、知识问答等方式生动地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每场讲座之后的现场互动答疑环节也受到了热烈欢迎。

  宣讲工作只是刚刚开始,宣讲团律师宣讲员将会继续深入通化市各部门各阶层,借此良机真正送法到群众身边,为《民法典》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为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 吉林普法网
[打 印]  [关闭窗口]  
 
吉林省司法厅 版权所有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37号  吉ICP备15002515号-7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1   联系电话:0431-80798958  联系邮箱:sft@jl.gov.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92号  邮编: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