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按照《关于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执纪业务知识问答活动的通知》(吉驻司纪字【2017】4号文件)部署,为检验前期学习成果,驻厅纪检组将采取飞行检查形式验收。
飞行检查方式方法:
驻厅纪检组随机抽取各纪检监察部门三分之一人员进行电话问答。(飞行检查电话号码:0431-81330662 81330653)检验成果将在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网站上公布。
飞行检查的时间内容:
飞行检查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0日,飞行检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
几点要求:
1、各纪检监察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要由纪委书记亲自牵头,组织好迎检工作。
2、飞行检查期限内各纪检监察部门全员必须电话保持畅通。
3、飞行检查期间经各部门纪委书记确认的电话无法联络视为弃考,检验分为零分。
4、一人答题其他人不得在旁边提示。
5、各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关于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执纪业务知识问答活动的通知》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推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执纪能力全面发展。
联系人:刘铁军
电话:18504306388
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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