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单位职能

  • 局长:何峻峰
  • 日期:2015-02-06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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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司法厅长白山司法局于2008年7月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吉编办[2008]114号)成立,是省司法厅派出机构,核定行政编制6名,内设一个综合办公室。2014年成立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司法所(同时加挂池西区司法所、池南区司法所牌子),为长白山司法局派出机构,配备行政编制9名。2015年5月,省公证处长白山代办处和省法律援助中心长白山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   长白山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长白山管委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当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当地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4、指导、监督当地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5、负责长白山管委会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指导警务督察和业务培训工作。   6、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 话:04335751511   地 址: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长白山大街白丁香路   邮 编:13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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