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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打磨社区矫正执法巡查利剑——吉林省建立社区矫正执法巡查常态化机制

日期:2018-07-31 1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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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打磨社区矫正执法巡查利剑

  ——吉林省建立社区矫正执法巡查常态化机制

    吉林省司法厅一直将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作为社区矫正工作重中之重。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今年省司法厅在2016、2017连续两年开展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再次组成执法巡查组,深入全省24个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49个基层司法所,查阅社区矫正档案392册,现场点验社区服刑人员490人,电话抽查196人,随机抽调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教育谈话98人,至此,全省社区矫正执法巡查工作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

  三年,吉林省司法厅不断用心打磨社区矫正执法巡查利剑,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发现并责令整改一批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了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的显著提升。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5600人,累计解除矫正77384人,现在矫18216人。社区服刑人员期内再犯罪率仅为0.1%,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精心谋划,社区矫正执法巡查利剑出鞘

  领导带队,发挥头雁效应。省司法厅党委始终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内容,摆上党委重要工作日程。从2016年开始,由分管副厅长带队,选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社矫科(处)骨干力量与省厅社矫局同志共同组成若干巡查组,深入各地抽检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及部分司法所,特别将一些偏远地区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的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作为检查重点,切实做到“下到最基层、看到真情况、查到关键点”。领导亲自带队,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上下联动,齐抓共进的局面。

  突出实效,做到集中发力。为了确保巡查工作不流于形式,全面掌握基层实际情况,真正解决一批执法不规范问题,省厅社矫局认真研究制定巡查方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巡查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巡查标准,针对社区矫正易发多发问题的领域、环节,设计了6大项11个方面的巡查重点,并将每个重点分解细化为具体指标,量化考核。统一巡查步骤,不事先确定日期,仅在巡查组出发前一天告知各地巡查行程,从而防止突击迎检的现象发生。针对巡查结果,采取当场反馈、当场认领的方式进行。统一巡查方式,将执法巡查与交流互学并行开展,巡查组查到哪里就指导到哪里,形成了边走边查,边查边教,边教边学的良好氛围。

  互查互学,实现双赢共进。巡查组抽调的基层同志都来自于社区矫正执法一线,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巡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巡查组的同志凭借长期执法工作炼就的“火眼金睛”,能够准确地发现被巡查单位的问题,依法依规指明整改方向。另一方面,巡查组每到一地都主动为被巡查单位解决执法方面的难题,特别是在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疑难案件研判等方面提供了许多“高招”、“妙法”。同时,巡查组的同志与被巡查单位的同志相互交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借鉴,达到了以查促改、互学共进的双赢效果。

  二、严查细究,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磨砺剑锋

  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不遮不盖”。为了更真实、更全面、更准确地掌握各地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社区矫正执法巡查突出“三个随机”,即:随机抽取县(市、区)司法局,巡查组提前一天随机抽取被巡查的县(市、区)司法局,更利于全面了解基层实际,准确掌握各地发展情况。随机踏查司法所,巡查组平均每县抽取2家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的司法所,平均每所监管人数40余人,最多的达到100余人;同时兼顾城区所和乡镇所,保证巡查工作的覆盖面。随机点验社区服刑人员。每到一地,巡查组都登录全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随机点验社区服刑人员,对照定位系统核对其是否越界,并电话询问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学习及服务情况。同时,采取重点人员“现场报到”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面对面”教育谈话。三年来,通过随机抽查,累计发现各类问题50余个,切实做到了彻底清查。

  严肃查处,督促整改“动真碰硬”。巡查组针对个别地区存在调查评估工作取证不细致、评估质量不高;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不够严格、请假审批过于宽松;社区矫正小组人员配备不足,矫正方案缺乏针对性;档案管理不够细化,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坚持逐一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被巡查单位能当即整改的就立行立改,无法马上整改的,向巡查组列出整改清单及时间表,巡查组指定专人进行跟踪督导,保证所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每次巡查工作结束后,省司法厅专门下发通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直接点名,督促各地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力求执法巡查工作严肃性和实效性。三年来,通过执法巡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中共有3人被诫勉谈话、1人被免职、1人被撤职、调离岗位2人,批评教育近10人。

  立足长效,建立机制“上下联动”。在省厅的带动下,各市(州)司法局每半年、县(市、区)司法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法巡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在全省形成了上下联动、常态开展的执法巡查机制,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监管能力,从严惩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社区服刑人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巡查机制建立三年来,全省共提请撤销缓刑259人,撤销假释23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57人,警告1430人,治安处罚17人,真正让巡查工作成为利剑,尽显震慑威力。

  三、剑锋所指,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吉林省司法厅坚持将执法巡查与督导重点工作落实相结合,仗剑克难,大胆创新,推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三年来,吉林省在全国社区矫正相关会议上作大会发言4次,《法制日报》、《吉林日报》、新华网等媒体10余次报道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省司法厅社区矫正项目被评为省直机关“建功十三·五”突出业绩一等奖,厅社矫局被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

  建立场所,打造执法监管平台。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供场所支撑。省厅出台意见,明确建设标准,加强调度督导。各地克服困难、广开渠道,全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进,2017年底实现了全省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今年起,全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省厅从整体布局、力量配备、功能设置、智能监管、制度建设、作用发挥等6个方面设计28项考核指标,对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全方位目标考核,并评选出示范中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实现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目前,中心平均面积达到400以上,普遍设立了功能区和相应功能室,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40余万人次,社区矫正中心执法监管平台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整合资源,增强执法工作力量。经过连续三年社区矫正执法巡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今年,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厅党委做出进一步推进抽调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在厅社矫局的指导下,各地健全完善用警工作的运行、管理、责任、考核、保障等机制,采取“双轨同步运行”方式,对于警力相对充足的地区,力争抽调警察全部驻点到位;对于警力相对紧张的地区,在抽调警察城区内驻点的同时,在戒毒所成立社区矫正机动大队,保证各县(市)社区矫正机构用警需要。目前,全省共抽调100名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增强了基层执法力量。

  依托科技,优化执法监管手段。强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以“互联网+社区矫正”方式,建成全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省、市、县及司法所四级联通、线上与线下数据同步、审批与监管网上运行、信息与档案统一管理等功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数据现已与司法部数据库实现对接。目前,全省共对1.1万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手机定位监管,时时跟踪社区服刑人员行动轨迹。全省近2/3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成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实现省市县与司法部联网联通。科技手段的运用,极大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实力,促进了社区矫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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