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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培训班

日期:2018-07-27 1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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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培训班

 

禹治洪副厅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参训学员在会场认真听课

 

    为贯彻落实厅党委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吉林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进一步学习《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财务和审计实务、政府采购业务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有效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干部对财政政策、财经纪律的理解把握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安全高效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月22日至24日,省司法厅在长春举办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培训班。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培训班由省司法厅计财装备处处长戴欣主持。

    禹治洪副厅长指出,计财装备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之一,全省计财装备工作者要树立好“四个意识”:一是树立政治意识。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改革的思路做好计财装备各项工作。二是树立法治意识。以政治意识为前提,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是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含义,用法治意识监督和开展工作。不但要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充分了解所保障的业务部门业务特点及相关规定,适应新时代岗位需求。三是树立职业意识。计财装备工作者要有相应的职业形象、职业品德、职业文化和职业纪律。要有专业内涵,坚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纪律,以高尚的品德和胸怀从业。要用饱满的热情、负责的态度从事计财装备工作,把好财务关,为自己负责,为同志负责,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负责,时刻把“善”和“正”作为基本的职业常识。四是树立大局意识。要用开阔的视野审视和开展计财装备工作,要具备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升展示才华的空间。今年,特别要围绕厅党委提出的“守护白山松水,法律服务在行动”和“进千家商会,服务万户企业”重点行动部署,花好用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为实现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整体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禹治洪副厅长强调,全省计财装备工作者要尽快完成四个“转变”,即: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从业务思维向执法思维转变,从片面的单一业务向宏观的全面业务转变与从小局观到大局观转变。

    禹治洪副厅长要求,参训人员一要克服困难,静心学习,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二要遵守纪律,原则上不准请假。三是要广泛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培训班邀请了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部门负责人和省金友科技公司总经理等老师,分别就会计、财务、审计实务,政府采购业务政策解读,新会计制度改革理论与实际操作和《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解读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参训学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召开得及时、准备充分、内容精彩、秩序井然,达到了培训目的,对进一步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起到了推进作用。

    培训班召集了由各市(州)司法局、厅长白山司法局、扩权强县试点市司法局分管计财装备工作的局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情况、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执行情况、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重点项目资金落实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厅计财装备处全体工作人员还对参训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收到了良好效果。

    各市(州)司法局、厅长白山司法局、扩权强县试点市司法局分管计财装备工作的局领导、计财装备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骨干,以及厅直单位财会人员和厅计财装备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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