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8-03-06 09:45: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市 (司法局、厅长白山司法局、扩权强县试点市司法局:

  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体思路

  2018年1月1日修订颁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规章》),是司法部当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具体举措,随即下发的《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对学习贯彻《两个规章》作出了详细解读,是指导我们今后遵循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此,各地要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部门和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定位和发展思路。

  一是要全面学习领会司法部《两个规章》和《通知》的核心要义。正确理解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工作定位和指导思想,把握基层法律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明确当前开展工作的重点和应妥善处理的各个环节,将《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到基层法律服务的实际工作当中。

  二是要将学习《两个规章》和《通知》精神有机结合,融会贯通。通过对《通知》的学习领会,确保《两个规章》贯彻落实工作行止有度、规范有序。以《通知》精神指导《两个规章》贯彻落实的全过程,从而避免在执行《两个规章》工作中,产生歧义,出现偏差。

  三是要明确和把握新时代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学习领会《通知》精神,重点是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体思路,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丰富、更高水平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的补充性、公益性、阶段性,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基层法律服务正确指导方向,确保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司法部既定工作目标稳步推进。

  二、切实贯彻《通知》精神,推动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学习贯彻司法部修订后的《两个规章》和《通知》精神,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对《两个规章》和《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我省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刚刚闭幕的省委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依法治省水平。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这不仅是对我省民主法治建设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我省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目标和新要求。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众多。在广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作为现阶段律师资源相对匮乏的有效补充,仍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仍将在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今后我省在设区的市的市辖区原则上将不再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将全力面向农村。各地要按此原则,扎实做好农村法律服务需求的调研工作。根据实际对辖区内农业人口数量,农村对法律服务需求情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乡镇应占比例,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摸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于2018年1月底前报送省司法厅基层处,省厅将以此为依据研究全省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总体布局,为下一步全省农村乡镇扩充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打好基础。

  二是严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关口。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提出了严格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新的执业核准条件和程序,严把执业准入关,切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2018年2月1日《两个规章》正式实施后,省厅将按照司法部的具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制定我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方案,并根据需要制定执业核准考试实施办法,选择恰当时机启动执业准入考试,为我省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补充新的有生力量。由于此项工作立足当前,关系长远,省厅和各地要形成上下一盘棋思想,各地要积极配合省厅做好方案、办法起草制定和征求意见等项工作,在深入研究,广泛论证,形成共识,稳步推进的前提下,开展好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核准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我省基层法律服务监督管理。近年来,为加强监管,省厅先后制定下发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各地也积极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机构,队伍,执业等各方面从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始终保持稳定向好的趋势。但仍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个别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违规违纪问题仍屡有发生。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学习和对照司法部新修订的《两个规章》,对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未经司法部批准,一律不得新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组织形式和名称不规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限期定责,坚决进行整改规范。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所各项管理制度,有效运用年度考核机制和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优奖劣罚,推动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强化领导力和执行力,确保学习贯彻《两个规章》和《通知》工作顺利进行

  《两个规章》和《通知》的贯彻落实关乎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能否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折不扣的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部署和要求,在工作中强化领导力和执行力,确保《两个规章》和《通知》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分工负责,主要领导总览全局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亲自抓,基层工作指导部门指导辖区内所属县(市、区)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到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真正形成一级对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将学习贯彻《两个规章》和《通知》精神当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依法治国方略,构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具体工作任务,凝心聚力,认真谋划,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力量,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职责担当。各级基层工作指导部门和管理干部要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司法部《两个规章》和《通知》精神,真正学懂弄通其中各项规定的主要内容,做到指导工作有的放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固有的传统观念和思维,排除陈旧管理模式的束缚,坚决执行上级制定的政策规定,要敢于坚持原则,强化责任担当,把基层法律服务侧重点放在广大农村地区,确保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各地要积极采取组织学习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有效方式,面向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两个规章》和《通知》的学习、解读和说明工作,结合开展党的十九大学习活动,因势利导,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方向,通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确保我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团结稳定,推动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各地如在贯彻落实《两个规章》和在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省厅取得联系。

   

                                                             吉林省司法厅

                                                         2018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