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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证公信力 吉林省重拳打击使用伪造公证书违法行为

日期:2018-03-15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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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1日,吉林省司法厅接到司法部律公司电话,称外交部在办理公证书认证时,发现一批由扶余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涉嫌伪造,请速查实妥善处理对此省司法厅领导高度重视主管公证工作的副厅长王羚同志立即批示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组成调查组赴扶余市公证处进行调查核实  

  1月23日,省厅调查组赴扶余市公证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组查阅公证受理登记簿、水印纸出入库登记簿相关公证卷宗,确认外交部扣留的公证书并非由扶余市公证处出具,应系社会不法人员造假。后经电话询问外交部扣留的公证书使用人杨某会,其承认从未到扶余市公证处办理过公证业务,该批公证书系伪造。  

             

 

    

  为打击伪造、使用伪造公证书的不法行为,维护公证行业的公信力和正常执业秩序,厅领导指示调查组迅速开展打击不法分子,维护公证公信力工作。根据省司法厅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厅调查组请求司法部律公司将外交部扣留的涉嫌伪造的公证书原件移交吉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以便省司法厅据此指导扶余市公证处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杨某立使用伪造公证书的法律责任。2月26日(正月十一)省厅调查组携伪造的公证书原件(共六本)再次赴扶余市指导扶余市公证处向扶余市公安局报案。扶余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随即对辽宁铁岭市打工的涉案当事人杨某进行了传唤询问,杨某会面对扶余警方传唤道出了实情:公证书的实际使用人是杨某平,其子杨某(因超生将儿子杨某的户籍登记在家住吉林扶余的亲属杨某会、季某英的户口上)系国家乒乓球队队员,因杨某随中国乒乓球队前往意大利参加2017年世界青少年锦标赛,需要办理涉及杨某的 “出生”、“亲属关系”、“委托”三项公证,由于一时糊涂,杨某平没有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通过假证野广告委托制假不法人员以杨某会和季某英的名义伪造了扶余市公证处的公证书。杨某平到案后,对使用伪造公证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在查明事实真相后,扶余市公安局于2018年3月14日对使用伪造公证书的杨某平下达了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并于当日将杨某平送交扶余市拘留所予以拘留,杨某平为其使用伪造公证书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根据《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吉林省司法厅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全省70家公证机构及367执业公证员有能力根据当事人的合理需求,竭诚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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