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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公证业务培训班在延吉市成功举办

日期:2017-11-20 1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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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为期3天的延边州公证业务培训在延吉市圆满结束,来自全州9个公证处的104名公证人员参加了培训。延边州司法局副局长廉光华出席开班仪式并作讲话,延边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院长尹太顺进行授课。

廉光华副局长在开班仪式讲话中指出,举办此次培训意义重大,对学习运用《民法总则》、提升基层公证服务质量和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具有积极意义,要学以致用,提高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效。

在业务培训班上,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尹太顺主要对《民法总则》进行专题讲解。尹院长详细介绍了《民法总则》的制定过程,重点讲述了《民法总则》中的重大制度变化。她认为,本次《民法总则》的出台是依法治国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成就。总则中对基本原则、民事权利与民事法律行为等相关内容的新规定,蕴含着我国民法理论的重大变化。总则中对法人制度、胎儿权利能力与监护制度的完善,体现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重大改革。

通过尹教授的精彩授课,全体与会人员对《民法总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新的《民法总则》将对我国公证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州公证人员应当继续加强对《民法总则》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公证行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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