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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7-01-13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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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良委员

在省政协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多元共治科技驱动助推农村普法转型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学生村官注入普法新动力

大学生村官具有知识广、头脑活、学得快、会应用的特点,可以发挥其在村工作的优势和知识特长,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法规,加强与群众的日常沟通与交流,主动参与农村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浓烈的法治建设氛围。

一是成立专门队伍,使普法工作组织化。成立大学生村官普法宣传队,使普法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高大学生村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学生村官对普法工作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使普法工作专业化。重点学习与农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如《继承法》、《土地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2011年“五五”普法开始,吉林省在全铺开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大学生村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截至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22万余人,建立普法小分队27600支。举办四期农村“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小分队骨干培训班。

三是紧贴农村实际,使普法工作通俗化。采取多种贴近农民、通俗易懂、便于理解接受的形式开展普法,提高工作效果。组织大学生村官普法宣传队定期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增加沟通交流。及时解答农民法律疑问,特别是围绕农村常见的宅基地、家庭赡养、农资器械购买使用、人身损害赔偿等问题,讲深讲透,使农民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二、关于政府引入“第三方”律师规政引民

    省司法厅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做出的“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的重大部署,在总结过去两年“五大工程”活动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精心设计工作载体,周密策划活动内容,制定了《“助推新一轮振兴发展法律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以律师为服务主体,自2015年4月至2016年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开。

通过组织律师进社区、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设立法律服务窗口、网络平台、视频和热线电话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深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社会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三、关于互联网+打造指尖上的普法平台

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吉林普法网、吉林司法行政政务微博、吉林手机报等新媒体,及时传播法治文化。通过吉林普法网上开辟的“普法要闻、法治吉林、‘六五’普法、‘法律六进’、法治文化、政策法规、法制视频”等10余个专栏,2015年已发布文章281篇。通过“吉林司法行政”政务微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并且经常及时转发“中国普法”、“吉林发布”等官方微博内容,截至2015年已发布微博1733条。吉林手机报开辟了普法宣传新阵地,覆盖全省30万手机用户,被读者称为“普法掌中宝”,2015年发送220期。

    四、关于“大调解”助推“大普法”

一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在村(居、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同时,依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全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因地制宜,根据行业分布特点和运行规律,采取不同模式分类组建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纠纷量比较大、专业性比较强的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室)1863个。省司法厅与省电视台联合成立了《广角民生》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广角民生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了工作补贴,自成立以来,调解矛盾纠纷400余件。目前,全省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5295个,人民调解员71843名,其中专职8731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1296人。

二是推进“百姓说事点”示范点建设。在着力扩大“百姓说事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依托对发挥作用好的“百姓说事点,逐步发展成人民调解工作室或司法行政工作站,推动“说事点”向“工作站”转变,“说事点”向“说事网”转变,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阵地和平台,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到点上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吉林省司法厅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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