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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瑞融集团有限公司彩虹基地简要事迹

日期:2015-08-21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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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瑞融(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水泥生产为龙头的产业集群,2011年5月被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省级彩虹基地。基地建立以来,公司与吉林市江城监狱签定了社会帮教合作协议,在监狱召开了安置就业招聘会,并积极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到公司就业,为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搭建了就业平台。 

  该集团公司下辖吉林市吉纤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市瑞融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吉林市瑞融商砼有限公司、吉林市瑞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成为以水泥生产为龙头的产业集群,有各工种工人800余人,季节性安置社会失业劳动力和闲散农民工就业600多人。企业秉承“体质、诚信、创新、服务”的发展宗旨,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提升,倍受吉林市人民政府、吉林经开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好评。 

  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公司法人代表赵立国在考虑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没有忘记承担社会责任。2011年,当他得知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依托社会企业建立彩虹基地,用于过渡性安置刑满释放人员的需求后,鉴于自己企业工种多样性,具备吃、住、工作一体化条件,能够为刑满释放人员发挥技能、智能、体能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同时也能获得回归社会生活发展的经济来源,便积极主动地与省厅合作,成为全省批省级彩虹基地,承担起了安置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责任。公司坚持常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就业,能够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随到随就业,并免费安排食宿。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实际,公司开发提供包括力工、机修工、汽修工、操作手、调度、汽车司机、泵车司机、泵车操作手等8个工种上百个工作岗位,工资底薪每月2000元左右,工作3个月后根据从事工种,一般月薪3000元左右。 

  公司同每位刑满释放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及时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定期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空余岗位信息,接收刑满释放人员能力达到《彩虹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推荐就业的人员做到不推诿,不拒绝,积极接收,妥善安置,实现食宿,培训,就业,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全面满足刑满释放人员生产生活的基本要求。基地安置帮教制度完善,能认真落实每季度一次的法制教育或心理咨询,不断增强刑满释放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定期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状况,及时解答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其妥善解决困难。 

  彩虹基地成立4年来,公司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6名。刑满释放人员李龙工作努力,积极上进,经过公司的培养和帮助,成为了业务骨干,被任命为生产组长;另有2人在公司期间重新组建了家庭。在公司工作过的刑满释放人员均顺利融入了社会,过上了平和安逸的生活。  

  

责任编辑: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处刘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