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位人员社保问题
已办结
2020-04-24
<div>厅长您好,我们是通过洮南市司法局2009年、2010年公开招聘考试上岗的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至今我们工作已经十年,薪资待遇问题却迟迟没有达到相关规定,来这之前我们已经通过信访程序到洮南市信访局、洮南市司法局反应了我们的薪资待遇的问题,均未能给予解决,今天特来向政府反应关于我们工资待遇的问题。</div><div>请求事项:</div><div>1、补发从2009/2010年至2020年不足工资;</div><div>2、补缴从2009/2010年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div><div>3、从2019年起按现行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开资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div><div>事实与理由:</div><div>洮南市司法局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司法厅联合文件(吉人社联字【2009】9号)的要求,于2009年、2010年共分两批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72人,招聘文件及《吉林省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中均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企业(单位)为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劳动报酬。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及时拨付。</div><div>从2009年至2020年,我们这些社区矫正公益岗位人员已经工作十年以上,工资从每月550月、每月680元、到现在的每月860元,一直没有达到地方最低工资标准,且不能按月支付,常年拖欠工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保险或补贴,也没有给缴纳应有的三险保障,我们多次向洮南市司法局反映该问题,司法局均以市资金不足推脱,不予解决,我们都是工作在司法最基层的,司法所的主要业务都是我们在完成,工作十年薪资待遇没有解决,生活没有保障,请求厅长帮助解决我们的工资待遇问题。</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