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的《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4月2日前反馈至吉林省司法厅。
联系电话:0431-80769931 80769866(传真)
电子邮箱:sftlfec@163.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92号(来信请注明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集意见等字样)
邮编:130051
附件: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3月2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