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以增强立法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日,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及网上留言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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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