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吉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吉林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4日。
联系电话:0431-82750368
电子邮箱:sft_lawyer@163.com
附件:1.吉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吉林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司法厅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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