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44号)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吉林省司法厅起草了《吉林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8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长春市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邮政编码:13005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lggflfw@126.com邮箱。
附件:吉林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司法厅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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