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组织起草的《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7月10日前反馈至吉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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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司法厅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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